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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四棱豆
http://www.qzny.gov.cn/ 2004-12-20 0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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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 5253-2004
              无公害食品 四棱豆
    (国家农业部2004年1月7日发布,时间:2004年3月1日起施实)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四棱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菜用无公害食品四棱豆豆荚的质量评定和贸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5009.102  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26  植物性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要求
  3.1  感官指标
  ——无虫害;
  ——表面洁净,不得沾染泥土或被其他外物污染;
  ——无腐烂、变质豆荚。
  每批豆荚中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豆荚按质量计不超过3%。
  3.2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公害四棱豆卫生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            ≤0.2
  镉(以Cd计)            ≤0.05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1
  三唑酮(triadimefon)        ≤0.2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2
  氯氟氰菊酯(cyhalothrin)      ≤0.5
  敌百虫(trihlorfon)        ≤0.1
  乐果(dimethoate)         ≤1
  辛硫磷(phoxim)          ≤0.0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与高毒农药不得在四棱豆生产中使用。

  4、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将样本置于自然光下,通过感官检验虫害、污染物、腐烂等,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
  如果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缺陷计。总不合格率用χ表示,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χ =  m1/ m2 ×100  …………………………………… (1)
  式中:
  m1——不合格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kg);
  m2——检验样本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kg)。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2  安全指标
  4.2.1  铅的测定
  按 GB/T 5009.12 规定执行。
  4.2.2  镉的测定
  按 GB/T 5009.15 规定执行。
  4.2.3  百菌清的测定
  按 GB/T 5009.105 规定执行。
  4.2.4  辛硫磷的测定
  按 GB/T 5009.102 规定执行。
  4.2.5  三唑酮的测定
  按 GB/T 5009.126 规定执行。
  4.2.6  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的测定
  按 GB/T 5009.145 规定执行。
  4.2.7  乐果、马拉硫磷、敌百虫的测定
  按 GB/T 5009.146 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产地、同时采收或同一批收购的四棱豆豆荚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2  抽样方法
  按 GB/T 8855 规定执行。
  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5.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标识等,安全指标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5.5  判定规则
  5.5.1  按本标准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则该批产品为合格。
  5.5.2  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标识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规定,并有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

  (责编:陆全君)
  信息来源:国家农业部
  信息作者:国家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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