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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种植业)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qzny.gov.cn/ 2009-06-25 1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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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局文件
钦市农业发[2009]64号
钦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种植业)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钦州市农业(种植业)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钦州市农业(种植业)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钦政发[2007]51号)精神,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农业品牌,提升我市农产品竞争力,根据《钦州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市种植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中心,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深入开展种植业质量兴市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基层监管和服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农业执法年活动,以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种植业生产环节监管为重点,以蔬菜种植、大宗粮食为重点领域,以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重点单位,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强化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督抽查,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行为,使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立足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农业部门工作重点之一,制定《2009年钦州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积极会同质监部门抓好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以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快示范推广应用“三免”、“三避”、间套种、生态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防控等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做到安全用药、科学施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383.5万亩。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频次和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区建设,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l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认定。
要把“三品”认证工作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三品”认证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指导县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定认证申报工作,指导浦北县开展水稻示范县的建设和组织申报。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建设工作。今年,完成全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万亩,产品认证10个以上。
(四)加强农业“三品”证后监管工作。
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的证后监督管理。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五)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
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组织开展广西名牌产品和广西优质农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通过开展钦州农业种植业“十宝”评选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认证,着力培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更多的广西或中国名牌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组织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流动检测站和市场农残检测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市主要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种植业蔬菜、水果、甘蔗、茶叶等大宗农产品的质量抽检,确保安全上市。同时,积极探索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步伐。
(七)继续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
以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安全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用肥,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在粮食、蔬菜、水果、甘蔗、茶叶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大镇举办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全年培训基层农业标准化建设推广技术人员500人次,培训农民群众20万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副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农业种植业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按照质量兴市工作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搞好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
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市政府《钦州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围绕质量兴市的工作目标,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工作机制。
(三)搞好宣传发动,创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质量兴市工作,及时揭露并曝光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销售安全优质农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的同时,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工作机制,达到标本兼治。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农产品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钦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信息作者:钦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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