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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http://www.qzny.gov.cn/ 2009-06-15 18: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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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局文件
钦市农业发[2009]56号
钦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为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情况,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安委〔2009〕33号)和市安委会的要求,局决定从6月11至16日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为做好大检查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组长:班超业,副组长:朱扬、李燕,成员:李存林、罗文。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局督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采取应对防范措施,并落实人员限期完成。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钦州市农业局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危房、危坡,采取整改、应对措施,消除隐患;
(四)排查电网线路,对老化、违规的线路进行更换整改;
(五)排查消防、雷电隐患,检查消防、避雷设施是否具备并且完好有效;
(六)对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使用、存放、管理进行安全大检查;
(七)对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防止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三、检查安排
(一)单位自查(2009年6月11~12日)。
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局办公室负责对局办公大楼、宿舍区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将检查情况填入《钦州市农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登记表》,6月15日前交局人事科。
(二)局督查组检查(2009年6月15日)。
局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工作到位。
(二)科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组织或邀请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检查,尽可能提高检查的技术含量,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盲点。
(三)有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治,严格执行“六落实”,即落实整治方案、落实责任人、落实完成时限、落实整治措施、落实整治经费、落实防范预案。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落实,确保事故隐患整治到位。
附:钦州市农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登记表(略)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钦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信息作者:钦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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