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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qzny.gov.cn/ 2008-05-05 08: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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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农产办[2008]1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管站)、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钦市发[2002]29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05]28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农业发[2007]53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钦州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决定组织认定第三批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标准
申报的龙头企业必须符合《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05]28号)中制定的“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各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管站)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企业向所在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管站)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管站)组织核实推荐→县(区)人民政府同意→行申报文件→钦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按《申报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其中第1、2项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15份。
四、认定办法
由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考察审核,形成考核材料,提交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评审认定,最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被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的由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颁发“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牌匾和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优惠政策对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3日。请各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市属涉农企业将申报材料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钦州市新兴路9号市农业局经管站,联系人:何启林,联系电话:2823446,电子邮箱:qzjgz2823446@21cn.com。
此通知及附件已挂在钦州农业信息网www.qzny.gov.cn行政通知栏目中。
附件:1、
申报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材料清单
2、
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二○○八年五月四日
信息来源:农业局经管站
信息作者:钦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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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三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