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农业发〔2007〕85号
钦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十七大和两会一节
期间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减负办,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桂农业办[2007]120号、桂农业办电[2007]73号、钦稳办[2007]2号文件精神,迎接2007年国庆节、十七大和两会一节,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讲政治、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地、本部门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结合已经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加强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并重点强化人口密集区和江河沿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范,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强化单位机动车辆特别是6座以上车辆管理,严禁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车辆带病行驶等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强化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办公楼、宿舍楼、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试验示范基地、出租房屋(场所)、锅炉、存在易燃易爆等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的监管,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对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坚决停业整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要强化本单位在建工程的安全监控,特别注意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的安全防范,对安全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要停工整顿,不达安全要求不能恢复施工。
六、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用气、用水、用电安全。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有关行业规定,结合实际,排查食品卫生、用气、用水、用电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各县(区)农业局、减负办要按照钦市农业发[2007]82号文件要求,对本辖区内增加农民负担、拖欠农民款项、农村征地补偿和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等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密切注意各种苗头和倾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八、建立健全值班报告制度和应急机制。各县(区)农业部门及市局各单位要建立和执行值班和负责同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行业、本单位安全和稳定动态,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国庆节、十七大和两会一节期间要加强安全和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可能影响安全和稳定的苗头和异常情况,密切注意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有关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及时启动,迅速处置。
钦州市农业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