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有关规定,为适应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2008年钦州市4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46人。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特殊岗位工作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市直学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报考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含专科)的报名人员,院校毕业生生源地为广西区范围;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下学历(含中专)的人员报名常住户口为钦州市范围;
(三)钦州驻军随军家属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41个单位共146人)
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3人、钦州市第一中学10人、钦州市第二中学18人(其中:高中编10人、初中编8人)、钦州市第三中学2人、钦州市第五中学4人、 钦州市第六中学4人、钦州市第七中学3人、钦州市第八中学2人、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人、 钦州市中医院1人、钦州市妇幼保健院3人、钦州市精神病医院2人、钦州市工业研究所1人、钦州市粤剧团2人、钦州市艺术学校2人、钦州市歌舞团2人、钦州市城建监察支队3人、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3人、钦州市园林管理处4人、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3人、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人、钦州市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站2人、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4人、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人、钦州市畜牧站1人、钦州市旅游培训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1人、钦州市经济信息中心2人、钦州市财政局钦州港区分局国库收付中心2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3人、钦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人、钦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人、钦州市救助站1人、钦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3人、钦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1人、钦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人、钦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1人、钦州市业余体育学校1人、钦州市海洋研究开发中心1人、广西钦州商贸学校5人、灵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5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有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现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加分材料复印件二份。
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08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所有证件(包括照顾加分证件)应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08年9月4日至9月10日。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钦州人才市场(钦州市梅园路1号钦州水文水资源局大楼三楼);报考灵山县岗位的也可以到灵山县人才市场报名。
联系电话:钦州人才市场2824046,灵山县人才市场 651967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退还所交报名费及考试费。
(三)收费标准
按桂价费〔2006〕17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08年9月24日至26日,报考者持身份证、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灵山县岗位的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考试)。
(一) 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钦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另增加专业知识笔试,在市人事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经委组织实施(占笔试成绩的30%)。
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参加市统一组织的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环节由灵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批准,才能开考。
3、笔试科目与内容:
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知识。
4、笔试时间:2008年9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
2008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公布:考试评卷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声讯台16866333查询成绩。
7、笔试成绩使用: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进行面试人选排序。
8、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2分;省部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5分,厅局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4分,县(市、区)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3分;经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加5分;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加5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在钦州人才市场网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的招聘单位,其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名面试考官组成。
需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的,面试与专业技能考试同时进行,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08年9月2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事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08年10月28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工作,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的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和体检工作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06〕2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事局或委托招聘单位到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出现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的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钦州人才市场网(网址http://www.gxq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经双方自愿,可由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初任岗位“凡进必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原则性强,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不按照规定操作的,按《钦州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附件:
1.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及条件表.doc
2.市散装水泥办专业知识考试范围.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