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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方案
http://www.qzny.gov.cn/ 2008-06-20 0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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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08〕82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钦州市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农发〔2007〕53号),为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上下配合、分层次推进,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培育1家企业进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行列,争取10家企业进入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行列(其中1家企业成为自治区支柱龙头企业);培育壮大50家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100家县级骨干龙头企业和100家规范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100个特色效益突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促进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群,使我市每个优势产业都有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每个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建立或带动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村),实现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基地良性互动发展。

  具体任务是:

  (一)打造优势产业支柱龙头企业。
充分利用我市速生桉、木薯的优势,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做大做强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和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用5年左右时间,力争企业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并进入全国、全区同行业前列,成为自治区支柱龙头企业。

  (二)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围绕我市优质稻、水果、糖蔗、蔬菜、畜牧、水产、中药材、蚕桑、茶叶、林产、香料等优势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加快引进、培育一批新的外来龙头企业;巩固提升现有的5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灵山县宇峰保健食品厂、灵山县百强水牛奶乳业有限公司、灵山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浦北县龙门镇海龙工艺编织厂、广西农垦钦州企业总公司);扶优扶强广西那彭欧亚糖业有限公司等目前已认定的24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继续评审认定20多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力争3~5年,有1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新增5家企业进入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100家县级重点龙头企业。以自治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为支柱,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小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推动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互信、互动、互利,打造新型的农业产业化产业链。

  (三)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利用3~5年时间,引导农民组建100家以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认定30家左右运作规范、带动面广、效益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市农村“合作之星”。

  (四)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为中心,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引导“一村一品”向优势产业聚集发展,改变以往分散的生产格局,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优势互补,推进农业的规模化和区域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带动100个村屯发展形成优质稻专业村、无公害蔬菜专业村、香蕉专业村、荔枝龙眼专业村、甘蔗专业村、八角专业村、松脂专业村、黄瓜专业村、淮山专业村和养蚕专业村、养鱼专业村、养鸡专业村、养猪专业村等,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新格局,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坚持以市场为引导、以效益为中心,把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内容,按照“品种调优、基地调大、产业调强、效益调佳”的原则,突出区域特色,优化区域布局,加快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近年来,以优质稻为代表的优质粮食产业,以荔枝、龙眼、香蕉为代表的优质水果产业,以甘蔗、木薯、中药材、食用菌、香料、蔬菜(黄瓜)、桑蚕为代表的优势经济作物产业,以奶水牛、生猪、肉鸡、海蛋鸭为代表的畜牧产业,以对虾、大蚝、青蟹、官垌鱼为代表的水产产业,以及以速生丰产林为代表的商品林产业等一大批优势产业,已成为繁荣我市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新亮点。通过实施本方案,使上述一大批优势产业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打造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培育我市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为充分发挥各地特色资源优势,将各优势产业区域布局细分为:灵山县重点发展优质稻、水果、蔬菜(秋冬菜)、茶叶、中药材、奶水牛和禽畜等优势产业建设;浦北县重点发展优质粮食、水果(香蕉)、蚕桑、木薯、剑麻、芒藤、香料、中药材等优势产业;钦南区重点发展优势水产品、蔬菜(黄瓜、辣椒)、速生林、火龙果、百香果、海蛋鸭、木薯、禽畜、中草药、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钦北区重点发展蔬菜(黄瓜、叶菜)、水果、禽畜、蚕桑、香料、花卉等优势产业。

  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按照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的思路,立足本地资源,发挥优势,科学规划,相对集中,合理布局,确定和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把潜在资源优势,变成现实的优势产业,做到兴一业带一方,抓一品富一片,带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水果果园面积优化为250万亩左右,木薯种植面积扩大到50万亩左右,甘蔗种植面积优化为60万亩左右,海水养殖面积25万亩左右,淡水养殖面积24万亩左右,速生丰产林地200万亩左右。此外,扩大蔬菜(黄瓜)、茶叶、蚕桑、中药材、奶水牛、肉猪、肉禽、海蛋鸭、香料、花卉基地,逐步把我市建成广西乃至全国重要的南亚热带农业和海洋渔业生产加工基地。从2008年起,市、县区评比、奖励一批农业优势产业基地镇、“一村一品”示范村。2008年重点抓好5000亩城郊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3.6万亩钦州黄瓜生产基地建设。

  (二)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农业技术部门、村委干部和农村经济能人围绕优势产业和依托“一村一品”牵头建立各种生产流通服务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组织运作行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龙头带基地,基地和合作社(协会)联农户,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合作社(协会),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市级重点培育上规模、上档次、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示范;每个县区要引导建立30个以上主导产业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镇要引导发展2个以上支柱产业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之星”、“农村合作经济领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发展树立榜样。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市场体系。市场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依托。为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必须完善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在大宗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争取经过3~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市尽快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农产品市场网络。

  (四)构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以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开发为重点,构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与农业科技大专院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的联系,加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不断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注入新的活力。鼓励科研、教学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实现科研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产业研发合力。制订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同时以农业科技为支撑,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荣获“中国荔枝之乡”、“中国奶水牛之乡”、“中国香蕉之乡”、“中国黑叶荔之乡”称号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创建一批新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宣传力度,打响一批“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和“原产地品牌”,提升我市农业的品位和档次,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

  (五)加强人才培训。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市、县区要制订和完善有关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机制,采用适宜的培训教材,充分发挥镇级党校、职业技术学校、电教网络等阵地的作用,定期组织农村人才集中培训,进行政策、实用科技知识的理论辅导。在集中培训过程中,聘请本地农技人员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对合作社(协会)带动人和“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农民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培养一大批技术水平高、经营理念新、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人物”。同时,把提高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造就一批视野开阔、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队伍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战略措施来抓。支持龙头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采取到高校集中培训、到区内外知名企业现场培训等方式,对龙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从2008年起,市、县区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队伍,以挂钩联系形式,专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

  (六)健全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把带动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领域作为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指标。至2010年,全市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带动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占总农户60%以上,30%以上农户至少加入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在全市龙头企业中推行“龙型增收工程”,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提倡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订单”履约率,自治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直接带动的农户年户均纯收入年增加1000元以上、合作社带动的社员户均纯收入年增加600元以上。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风险基金的保险机制。

  (七)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全市继续把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作为关键点来抓,以一批大项目的开工建设投产来拉动产业发展。把2008年作为市、县区农业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年,针对我市有基地和充足原料、但无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情况,围绕农业产业布局,重点抓好本地优势产业的农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认真策划、包装好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到区内外招商,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到我市落户,增加企业数量和扩大整体规模,最大限度地收购加工本地农产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抓紧完成一批年内在建项目并尽快投产,通过招商引资,落实一批计划新建项目。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产业化扶持基金,继续增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投入。各县区要结合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和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更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对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开展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等经费给予补贴。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把实施本方案的有关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重点扶持奖励优势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县(区)、“一镇一业”专业镇、“一村一品”示范村以及农村“合作之星”、农村合作经济领军人物等。市财政每年投入一定的专项经费,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名牌农产品实行奖励,对新组建的专业合作社给予财政贴息等扶持。

  (二)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桂政发〔2004〕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44号)、《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钦市发〔2002〕29号)、《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钦市发〔2005〕23号)、《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钦发〔2007〕15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钦州黄瓜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钦政发〔2008〕3号)等系列政策,在土地、税收、信贷、用水用电、投资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成更多项目落地,逐步形成富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和富有生机活力的项目带动机制。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农业产业化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以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也是金融部门调整农村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在活跃农村经济同时也为金融部门拓展农村业务市场、调整农业信贷结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契机。各级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作为直管客户,推行贷款资金封闭式管理。各金融部门也要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作用,重点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农发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是落实国家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因地、因时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对我市信用好、潜力足、带动面积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完成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细化指标、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奖惩分明来推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调整和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政府直接领导下,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及时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意义,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其扶持政策,宣传农业产业化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巨大作用,引导广大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局面和氛围。
  信息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作者: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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