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农业概述
·
供求信息
·
专题之窗
·
图文信息
·
访客留言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报送
农业动态
|
本地特产
|
市场了望
|
作物栽培
|
水产养殖
|
畜牧养殖
|
加工贮藏
|
农经广角
|
政策法规
|
病虫防治
|
农业气象
|
农业百科
|
政务公开
|
农业招商
|
农业旅游
您的位置:
主页
>>
农业百科
>> 正文
本站搜索引擎
本周热门信息
干旱预警信号
http://www.qzny.gov.cn/ 2008-08-08 09:17:18
【双击滚屏】 【
打印本文
】 【
收藏本文
】 【字体:
大
中
小
】 【颜色:
红
绿
蓝
黑
】 【
关闭窗口
】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信息来源:百度百科
信息作者:百度百科
相关链接
·
气象干旱等级的划分
(2008年8月8日)